1 .招标条件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厂TOT+BOT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鹤府办函[2010]1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鹤山市鹤城中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厂TOT+BOT特许经营权项目,项目内容为鹤城镇已建成鹤城镇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TOT特许经营权接管项目,已建成规模3000 m3 /d;鹤城镇中心污水处理厂二期BOT扩建项目,建设规模5000 m 3 /d;鹤城镇工业三区污水处理厂BOT新建项目,建设规模3000 m 3 /d。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保工程或污水处理相关内容)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 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具备生活污水或者工业废水专业类别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要求
申请人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 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数据(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鹤山市特许经营权投标申请书》(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档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投资招商网、鹤山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鹤城中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先锋村委会邹屋桥侧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钦华 联系电话:0750-8810920
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
联系人:冯颖涛 联系电话:0750-896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