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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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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26 14:20
浏览次数: 13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FY-G2013144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5日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 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施工;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招 标 人: 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 凤阳县板桥镇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
2 、建设规模: 建设总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土建工程完成后付合同总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50%,竣工验收满1年付至审定价的80%,竣工验收满2年付清(无息)。②其他支付方式: / 。
4 、计划工期: 施工及安装调试不多于300个日历日。
5 、招标范围: 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试运行3个月、移交等,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基础设施融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的能力和经验,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全部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实体的,需在环保工程方面富有经验和实力,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②如拟投标企业不具备全部相应的资质,则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③投标人近3年内(2010年01月01日以来)在国内有过下列同类项目之一:
(a) 、在建或建成2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座;
(b) 、在建或建成2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座。
3 )投标人需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利用本项目进行融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或机电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 )近5年内( 2008年01月01日 以来)担任过同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相关规定要求。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投标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划分等。
3.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 规定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4 、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 、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如需备案,应按规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 2013 年08月05日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 人民币伍佰万圆(RMB:5000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80万元,信用保证金420万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6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施工项目 。
2 、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板桥镇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800室
联系人:周主任 联 系 人:尹工 孙工
电 话:0550-6531419 电 话:0551-62220205 62220209
电子邮箱: zhaobiao10@ah-inter.com
传 真:0551-62220206(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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