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投资【2011】12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仁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投资56%+银行贷款25%+企业自筹19% ,招标人为 乐至县仁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2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706073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铺设截污干管8.5公里,配套建设厂外污水提升泵站;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招标范围:该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7 月 29 日至 2013 年 08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乐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仁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5号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882993033
传真: 028-233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