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13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13】352号。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对顺义区2013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工程垃圾桶、垃圾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生产企业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顺义区2013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工程垃圾桶、垃圾袋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三、招标内容:
1、第一包:户用垃圾桶:10L脚踏式,2000组,每组2个(厨余、其它各1个), 符合《户用分类垃圾桶(袋)技术规范(DB11/T931.1-2012)》的技术要求。
户外垃圾桶:50L脚踏式,870组,每组2个(其它、可回收各1个),符合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
2、第二包:户外垃圾桶:240L脚踏式,1333组,每组3个(厨余、其它、可回收各1个),符合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
3、第三包:户用桶塑料袋:10L桶配套,7135938个,符合《户用分类垃圾桶(袋)技术规范(DB11/T931.1-2012)》的技术要求。
4、第四包:户用桶塑料袋:10L桶配套,7135938个,符合《户用分类垃圾桶(袋)技术规范(DB11/T931.1-2012)》的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
1、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至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4、现场报名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联 系 人:杨杰
联系电话:010-89423092
传 真:010-89423092
七、备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