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横街镇育才路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改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镇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
项目规模:污水管道全长约为916米,污水管采用非开挖HDPE实壁管,热熔接口,污水井采用钢筋混凝土井。
工程造价: 145.6060万元。
招标范围:鄞州区横街镇育才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原路面拆除、拖拉管施工、新建工作井更换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预算)。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等级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1、专职安全员1名
2 、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平定向钻拖拉管市政排水管网工程的施工经验,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 ;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年检合格。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8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公共交易站(横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北侧“横街镇社会服务中心”楼207~2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gjy.nbyz.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
联 系 人:汪明君、陈杨
电 话:0574—884266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5楼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汪工、张工
电 话: 0574 —87854284
传 真: 0574 —87841856
201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