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46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3]464号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黑麋峰垃圾填埋场内
6.项目概况:本项目毗邻改造工程(第一期)布置,拆除原有污水处理厂设施后在原址进行建设,在现有改扩建一期工程1500 m3/d处理规模的基础上提量1200m3/d,使垃圾渗沥液处理厂处理规模达2700 m3/d,并对渗沥液处理产生的膜处理浓缩液(一期改造工程为290 m3/d,本次提量扩改工程为360m3/d)一并进行处理,膜处理浓缩液规模为650 m3/d。反渗透浓缩液近期采用预处理+外运市政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待2016年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建成后综合利用热源,一并处理反渗透浓缩液,实现浓缩液场内处置。项目总投资约11398.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02.23万元。
7.招标范围: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过程(包括建安、调试及验收等)的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
8.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资质: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规模800 m3/d(进水)以上且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设计的业绩。(含新建、扩建及改造项目,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或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曾担任过渗沥液处理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务。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9月3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csggz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设计。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8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优惠率上限值,优惠率上限值在开标前10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