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建审明监招[2013]第0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城市北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明发改投资[2012]20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永安市城市北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 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施工监理范围:厂外配套管网(约2.67公里,北塔路至厂区)、厂外泵站一座、厂区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全部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 永安市区 ;
2.3 建设规模: 工程费用初步设计概算约为2792万元(此金额仅作参考,不作监理费报价及结算的依据) ;
2.4标段划分: 全部为一个标段 ;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自筹 ;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施工条件 ;
2.7 监理服务期: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8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整体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后,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58.4864万元 。 (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不根据 本项目 建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调整及工期等进行调整,实行 固定总价包干 )
( 本项目 设置一级 监理机构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机构,负责整个施工合同段的全部施工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备 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资格 , 并 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等级证书 ;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 总监理工程师1名 ,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须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注册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1.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其中 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1名 , 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1名 , 以上两名均须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 , 注册 证书 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
3.1.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 专业监理员1名 ,应 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 , 须具有 初级及以上 职称, 职称证 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
3.1.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 安全监理员1名 ,应 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 , 须具有 初级及以上 职称, 职称证 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
3.1. 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1. 8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 9 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
3.2投标保证金 的提交:
3.2.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8 月15日下午17:00前;
3.2.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须从 投标人企业总公司的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3.2.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为 2013 年 8 月 5 日至 2013 年 8 月 9 日 ,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法定 公休日、节假日 照常上班 ,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 , 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 无记名 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6 日 下午15 时 3 0 分,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 省级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永安市莲花山 , 邮编: 366000 ;
电话: 15392305003 联系人: 林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湖滨路616号 ,邮编: 366000 ;
电话: 13960509799 ;传真: 0598-3667677 ;
联系人: 小黄、 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