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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临河码头排水工程一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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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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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临河码头排水工程一期一标段已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临河码头排水工程一期一标段

2.建设内容:雨水工程全长约16000米,污水工程全长约30000米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政府扶持、园区自筹

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13年12月25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每天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然后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知: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合格证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外省企业投标时,同时出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入境备案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3: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32万元(人民币现金或支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盘锦辽滨经济区

联系人:陈德利

电话:0427-3406259

招标代理人: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4015309

联系人:杨女士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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