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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港街墩头基社区西基二社、三社截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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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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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夏港街墩头基社区西基二社、三社截污工程 勘察设计 。 
1.1.2 项目位置:广州市萝岗区 夏港街墩头基社区西基二社、三社 。 
1.1.3 项目勘察、设计范围: 夏港街墩头基社区西基二社、三社截污工程 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 )全区域雨、污水管道部分、检查井等;( 2 )全区域范围内工程,主要包括污水、雨水配套建筑等工程;( 3 )尾水排放,全区域收集的雨、污水排至输送主管线;( 4 ) 在现有雨、污水排放的情况下,在设计中充分考虑雨污分流的衔接以及部分地面硬化或进行园林绿化。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 热力工程、 □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发改核 [2012]13 号 。 
1.1.6 资金来源: 开发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全区域的雨污分流 , 最大管径为 1400mm ;本期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为 4456.44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10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服务、协助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
[ 注释 ]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无 。 
1.2 投标资格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 项目负责人 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 )设计合同; 
( 3 )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 )设计合同; 
( 3 )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 http://jh.getdd.gov.cn/bljl.aspx )上公布名单为准。 
1.2.12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2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 [2006]5 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 [2013]5 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 的上午 10 : 0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5 : 3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 时 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指定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联合体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3.1 .2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 .3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 .4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3.1 .5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 .6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 8 )。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费暂按人民币: 4456.44 万元 ,计费基价最终以区发改部门的审核价为准。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 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 本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规定计取,具体如下: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 。 
[ 注释 ] 项目设计费按经审核的该项目工程概算(以经广州开发区发改局审核后的概算为准)作为设计费的计费基价,最终设计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 = 工程设计费总额 + 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2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3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4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5 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20 % (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按实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核价为准。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100 元 / 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建 [2007]290 号)计算。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 100 元, 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核价为准。 
[ 注释 ] 项目勘察费按经审核的该项目工程概算(以经广州开发区发改局审核后的概算为准)作为勘察费的计费基价,最终勘察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1.4.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 30% 计算;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 1 : 500 地形测量部分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下浮 30% 计算 。 
1.4.5 工程物探 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及《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建 [2007]290 号)下浮 30% 计算。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和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市萝岗区瑞祥路 1 号 
1.7.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261267 
1.7.4 传真号码: 020-82099913 
1.7.5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陈锦苏 
1.8.2 邮政编码 51000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侨大厦 1308 
1.8.3 电话: 020-37205877 
1.8.4 传真: 020-37205877 
1.8.5 电子邮箱: gzsk2006@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 302 号融汇大厦 10 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93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591 
1.9.5 网址: 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开发区水西路凯达楼 B 栋 5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971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0.5 网址: http://www.getdd.gov.cn 
1.11 代建单位 
1.11.1 名称: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11.4 传真号码: 
1.11.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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