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6-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6-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1.6-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6-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6-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6-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6-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6-2分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8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总分100分。
2.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的A值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任何情形都不改变C值的结果;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2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5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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