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经三路(纬三至永丰段)道路、排水工程, 已由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以 长生计 [2013]1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经三路(纬三至永丰段)道路排水工程项目位于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北园。此段长约
(2)建设地点: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北园。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路基土石方,道路硬化,雨、污水管;电力、燃气、广电、电信横路管道敷设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规定,其中路面缺陷责任期 2年,路面保修期为5年。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省企业),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7)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的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8)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师证,必须为注册造价师(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
(9)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经三路(纬三至永丰段)道路、排水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 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YSZTBB@163.COM,邮件不得含有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的内容。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 17:00 (北京时间)时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上以“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经三路(纬三至永丰段)道路、排水工程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网及《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32088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浏阳地址:浏阳市燎原南路兰亭苑10栋704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3659378
传真:0731-83659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