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芝山镇镇区道路清扫清运作业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会议纪要【2013】7号文 决议公开招标。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法人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道路清扫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96.23万元,每平方米3元/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环城路以南,包括胜利西路芝山段、金峰南路、金峰中路、江滨路西延伸段、惠民路、支八路、金岭路、武举路、大学路等道路(含两侧绿化带、花坛),共计面积493716平方米。服务内容为路面清扫保洁、下水管道疏通清理,垃圾清运,绿化带花坛的保洁与修剪,牛皮癣清除等;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贰年。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3.3 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至 2013 年 8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9月3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中国芗城(http://www.xc.gov.cn/)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99668337
办公地址:芗城区胜利西路 邮政编码:3630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小杨
联系电话: 0596-2961882
地址:漳州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6楼
邮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