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监狱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铁县发改发【2013】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铁岭监狱,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铁岭监狱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铁岭县平顶堡镇平顶堡村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土建、管网等
2.5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人民币)。图纸押金 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招标人:辽宁省铁岭监狱
地 址:铁岭县平顶堡镇 联系人:高海涛 联系电话:13314104411
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县凡河新城幸福里小区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 024―78701333
传真: 024―787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