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福建省长泰县岩溪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2010]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长泰县岩溪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 ;
2.2 、建设地点: 长泰县岩溪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图纸 ;项目投资估算: 人民币92万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长泰县岩溪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漳政〔2009〕72号文件规定, 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 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8 月 14 日至 2013 年 08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材料(招标材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光盘、标函袋等,每份售价400元);
地点一: 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华广公司代表处(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地点二: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县董溪头兴裕楼201室(加油站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
②、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
③、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9 、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
地址: 长泰县 岩溪镇 ;
联系人: 林先生 ;
电话: 13859252526 ;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董溪头兴裕楼201室(加油站旁);
报名联系人:
电话: 0596—8323205、13850518838 ;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