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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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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2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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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 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 [2012]132 号文立项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建单位为长沙县工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县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本项目为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115248766.77 元 。

2.4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 :1—32号检查井,工程造价 82893391.33 元;

第二标段: 33 —42号检查井(含星沙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提升泵房建设工程等),工程造价 32355375.44 元。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基坑支护设计方面正在组织进行优化,实际清单总价将会有较大减少,本工程将按照优化后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并按实结算。)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一个标段中标,先确定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如果投标人第一标段中标,则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投标资格。

 

2.5 工期要求:第一、二标段均为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总工程造价 115248766.77 元,其中:

第一标段 : 1 — 32 号检查井,工程造价 82893391.33 元;

第二标段 : 33 — 42 号检查井 (含星沙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提升泵房建设工程等) ,工程造价 32355375.44 元。

 

长沙县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区域排水系统进行改造,结合现状箱涵并沿京珠高速西辅道新建

5.0m × 3.0m 排水箱涵及雨水截留系统,雨水箱涵长度约 1445m ,在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广场南北两侧设置地下水错峰调蓄池;新建雨水箱涵涉及横穿长永高速收费站,新建箱涵在京港澳高速路堤处附近实施,应与高速管理部门衔接,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高速路堤的不利影响,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已建 DN600 次高压燃气管。新建同步改造星沙污水净化中心截污系统,新建污水厂前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设计提升规模为 18 万吨 / 日,泵站构筑物包含截污槽、粗格栅、沉砂池、细格栅及水泵间,设置 6 台潜水排污泵,总装机容量为 760KW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

3.2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 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 其他资格条件:

 

3.4 1 本次招标 第一、二标段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4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19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Ⅱ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 ,采取 银行转账 方式,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9月10日上午9:30,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3年8月16日 起 (北京时间,下同) 在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zbj.csx.cn/ )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图纸在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20室拷贝。 如通过网络下载/ 拷贝 ,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10日 09时30分 , 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7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 http://zbj.csx.cn/ )以及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电话: 0731-84023024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长沙县工务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23902

招标代理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386431371 传真:0731-8409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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