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大荆蒲湾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EPC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就乐清市大荆蒲湾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EPC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308A08
二、招标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乐清市大荆蒲湾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EPC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为分别具有以下一项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1)、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证书;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预算价为1300万元。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8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2、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8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 上午 09:3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 上午 09:30
十、投标保证金: 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元)
交付方式: 电汇/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
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时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办理保证金相关事宜
十一、供应商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d)如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原件) ;
e)企业简介;
f)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的报名资料都须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的资料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以上资料须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889927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30 传真:0577-6188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