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垃圾分类工作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0809-1341HDG12812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26日至2013年08月30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09-1341HDG12812。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垃圾分类工作设施设备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02(工具汽车)。
- 采购预算:630.6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包组一5吨扫路车1台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交货人民币530.6万元3吨扫路车1台10吨洒水车1台勾臂式16吨压缩车2台8吨吸粪车1台3吨吸粪车1台3吨化粪池淤泥运输车1台钩臂车厢2台压缩站直压式压缩机2套翻桶机构装置2套包组二城区垃圾分类收运车(4桶电瓶车)10辆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交货人民币100万元城区垃圾分类收运车(8桶电瓶车)5辆本项目分2个分包,投标人可就任何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必须为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6、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年度范围内可多次使用。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近5年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26日起至2013年09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成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张先生 |
电话:020-83172166 | 电话:020-36808801 |
传真:020-83172223 | 传真:020-36807728 |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路69号 |
邮编:510030 | 邮编:51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