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的委托,对 南通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沥液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概况
1 、招标项目名称: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沥液处理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
2 、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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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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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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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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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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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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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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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转运站 渗沥液处理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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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沥液处理能力需达到 30m 3 /d, 其主体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MBR+ 深度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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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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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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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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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3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5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
6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 ;
7
、 参加一系列市场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前三年度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企业注册地(含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8 、近三年( 2010 年 6 月 1 日以来)的垃圾转运站或填埋场等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业绩证明(单项合同价在 200 万元以上,且垃圾渗沥液处理量不小于 30m 3 /d 的业绩至少 1 项);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2 、 投标申请人通过 2012 年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报名需同时提供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报名人身份证;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7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
8 、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企业注册地(含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9 、近三年( 2010 年 6 月 1 日以来)的垃圾转运站或填埋场等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业绩证明(单项合同价在 200 万元以上,且垃圾渗沥液处理量不小于 30m 3 /d 的业绩至少 1 项)(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第( 1 )唯一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须提供上述资料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
四、公告时间: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9 日。
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两份)递交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51 号投资服务中心 603 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3 年 8 月 30 日 9 时 ---17 时,南通市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603 室(开发区中央路 51 号投资服务中心大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13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南通市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603 室(开发区中央路 51 号投资服务中心大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雨红
电话: 13862746326
传真: 0513-81163035
日期: 2013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