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垃圾收集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开始时间: 2013-08-27 09:00:00 截止时间: 2013-09-15 15:39:42 开标时间: 2013-09-16 14:00:00 采购目录: 环卫设备、设施 招标项目编号: QPZFCG2013-055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撰写人: 陈蓓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对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QPZFCG 2013-055
招标项目:青浦区垃圾收集设施
项目内容、数量及范围:
包件一:240升垃圾桶 5964只
包件二:120升垃圾桶 6488只
包件三:40升垃圾桶(无盖) 3400只
包件四:果壳箱 554只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第五章)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操作培训、验收等。
交货日期: 根据用户要求于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如果投标文件交货期超过此时间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交付状态: 交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
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范围内,各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垃圾桶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所投包件递交投标产品实物一件,中标样品封存;未提交投标产品样品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4 、必须是投标产品的最终制造厂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投标;
5 、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 、所有投标文件和样品应当于
2 、开标定于
3 、样品要求及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特别说明》。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2 、开标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项目联系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采 购 人: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 青浦区公园路218号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陈利平
电 话: 021- 69720751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室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陈蓓
电 话: 021- 59732311
传 真: 59738802
2013 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