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崇仁县城市管理局的垃圾收集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 FZHX-2013-G058
2 、招标项目:
品目号 |
名 称 |
品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垃圾收集箱采购 |
大型可移动式垃圾收集箱 |
14 |
40.4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吊臂式大型垃圾收集箱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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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桶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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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动式收集桶 |
100 |
注: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 、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
(8)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
4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潜在投标人仅需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视为投标报名,资料费 :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提交。下载网址:http://www.crzbtb.com/
5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 、开标时间 :2013年9月17日上午10:00
7 、开标地点 :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东路14号)五楼开标室
8 、为确保退还保证金的准确无误,开标时投标人均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供崇仁县交易中心核对。(复印件给崇仁县交易中心留底)
联 系 人:李 晶
联系电话/传真:13767652451、0794-8261666
采购单位: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复兴大厦二楼(原福满堂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