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3年环卫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0851-1361GZ38C921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28日至2013年09月03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51-1361GZ38C921。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3年环卫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10(垃圾车)。
- 采购预算:585.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包组一吸粪车9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交货时间)人民币360万元包组二**525*ZYS*后装压缩式垃圾车整车(LNG)3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交货时间)人民币225万元备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 供应商资格:
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1.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且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7.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进行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7.3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7.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7.5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28日起至2013年09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电话:020-8765 1688-58 | 电话:020-8363 9302 |
传真:020-8765 1698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
邮编:510075 | 邮编:510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