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浓缩机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浓缩机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NBKX2013-NH017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制造或经营招标货物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有投标产品原厂商的代理或经销授权书(委托书); (2) 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00万RMB,(中小微企业除外)。 注: 合格的投标货物应该是:在中国境内可合法销售的货物。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 9 月 9 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 9月 9 日17:0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574-65507133),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资料费;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1日0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八、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元。 2、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9月 9 日17:0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65507133)。 3、帐户名称: 4、开户银行: 5、银行帐号: 6、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五)、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六)、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七)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采购单位: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启妥 联系电话:1377728891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 传真:0574-65507133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 邮编:3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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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 污泥浓缩机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项目7.24(1)_201381913432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