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城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已由湘发改环资? 2011? 15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净化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HNGDTP2013-46
2、项目名称:保靖县城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3、建设规模:约 3300万元
4、建设地点:保靖县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第 279号令执行
7、招标范围:保靖县污水管网二期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的监理。
8、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 2013】 20号文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 5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在保靖县内不超过两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 2013年 3月至 2013年 8月)。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配备至少为:总监 1人、专监 1人、监理员 2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5、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湖南省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湘登记证》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原件: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近六个月社保原件⑥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及近六个月社保原件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活页装订),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保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3-772179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靖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净化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志
电话 /传真: 0743-77103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 235号湘域中央 1栋 2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731-84589665/18670373038
邮 箱: 128642698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