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环卫车辆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3073273-2578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环卫车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2013-068A(257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环卫车辆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463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6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2)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 8吨密封自卸车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 8吨密封自卸车
(5)数量: 50台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2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1300万元
(10)质保期: 2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 2
(2)项目包名称: 小型拉臂车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小型拉臂车
(5)数量: 175台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2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1750万元
(10)质保期: 2年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 3
(2)项目包名称: 小型密封自卸车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小型密封自卸车
(5)数量: 73台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2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511万元
(10)质保期: 2年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 4
(2)项目包名称: 侧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侧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5)数量: 42台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2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756万元
(10)质保期: 2年
第5包:
(1)项目包编号: 5
(2)项目包名称: 240L标准垃圾桶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240L标准垃圾桶
(5)数量: 8000个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1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240万元
(10)质保期: 1年
第6包:
(1)项目包编号: 6
(2)项目包名称: 热能垃圾处理机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热能垃圾处理机
(5)数量: 1台 (数量单位)
(6)计划工期: 30个(日历日)
(7)服务期: 1年
(8)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采购预算: 80万元
(10)质保期: 1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合法制造商正式、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其中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第五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第六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第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代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同上),第六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代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同上);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承担的,则必须在招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具有合法制造商正式、有效的授权书;
3、设备制造商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相应认证范围);
4、第一,二,三,四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投标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所投产品必须是投标制造商取得《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
5、本项目所有品目只接受同一品牌下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经销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6、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所投产品的三份以上业绩合同;
7、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7×24小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在本地有备品备件库,如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故障响应时间3小时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
9、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3年 9月 4 日起至 2013年 9 月 25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时~ 12:00时、下午13:30时 ~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一、二、三、四包须提供(3C认证、拟投产品的完整检测报告、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复印件)、网上下载报名表),代理商除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需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可提供复印件(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054号开标室
(二)第一、二、三包送达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第四、五、六包送达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054号开标室
(二)时间:第一、二、三包开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第四、五、六包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 人: 汤建化
电 话: 85792797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联系 人: 肖亮 朱晓虹
电 话: 83256481
传 真: 8389178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8573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