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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 上海路污水管工程(新开河以东)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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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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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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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上海路污水管工程(新开河以东)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审发[2013]57号 。项目业主为 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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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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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 沿上海路南侧从长山路—长江路—北京路(新开河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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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本段污水主管全长约7公里,起点从新开河开始,中途设置提升泵站,终点接入沿江公路的污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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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 本段污水主管全长约7公里,起点从新开河开始,中途设置提升泵站,终点接入沿江公路的污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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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09月10日 到 2014年03月08日 ;工期: 18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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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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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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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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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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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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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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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S2013081434512762 |
城市水处理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3000.00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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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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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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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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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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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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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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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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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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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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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10)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给排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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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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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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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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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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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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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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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9月18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门资格后审专栏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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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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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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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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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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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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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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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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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三厂镇镇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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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通市濠滨花园14幢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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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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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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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龚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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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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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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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13-815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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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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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13-815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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