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城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LY2013-0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图县城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一标段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2]477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图县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改造管径400—500mm的污水管网,桩号0+000—1+340。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 安图县城区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6日,工期5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 否则为无效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拒绝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窗口 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2日11时00分,地点 为吉林省政务大厅 6 楼 ( 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 ) 。
5.2 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图县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明月镇
联系人:杨剑
电话: 0433- 5883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话:0433-558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