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徐州市市区补水预处理工程项目设计 | |
工程地点: | 徐州市区 | |
项目批准机关: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9/9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3/9/9 17:3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 |
联系人: | 蒋昊 | |
联系电话: | 0516-80802220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8/29 17:07: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3/9/4 17:3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徐州市市区补水预处理工程项目设计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规模: 徐州市预处理工程主要包括丁楼预处理厂和南望预处理厂,规模分别为40万m3/d和20万m3/d。 (3)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报告)、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土建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后15日内提供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后5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 (5)本次设计招标为 壹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排水)甲级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区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申请人自2008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20万m³/d以上(含20万m³/d)的补水预处理厂、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发的时间为准,且必须提供发包人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以备核查)。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整。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 8 月 29 日至2013年 9 月 4 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 8 月 29 日至2013年 9 月 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 9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徐州市区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2)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未在徐州市承担过设计工作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承担过设计工作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8)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 联系人:胡 杰 电话:0516-80802305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33室 联系人:蒋 昊 电话:0516-80802225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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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