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中信[ND-2013]招字第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决定采用 B0模式建设 ,招标人为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面向社会选择投资和经营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1.1招标项目名称: 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选择建筑垃圾处理工艺为通过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生产环保型建筑用砖。
2.2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厂址为坑里点,用地面积约100亩,土地性质为市政设施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每亩基准价位为16.4万元人民币(投标时可在限价内向上加价),由中标企业投资建设。建筑垃圾中转站(王坑点)60-100亩(以市行政执法局的租地协议为准),以租赁方式过渡,租赁期暂定3年,每年的租赁费按市行政执法局的租赁合同(租金含复耕费2万元/3年*亩,青苗理赔按照
2.3建设工期要求(处置中心建设期从交地日起计算):12个月(含设计、报审等前期工作);如确因时间不足,经申请,可延长3个月,其中2013年9月份启动建筑垃圾中转站的建筑垃圾受纳工作。
2.4建设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本项目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3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
3.4中标人应在本项目地成立项目运营公司处置建筑垃圾,并收取相应的处置费。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月 6 日至2013年 9月 10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方可到宁德市东侨区金城花苑4#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技术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佰万人民币,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可以抵土地出让金。
6.4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还应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可以是现金或履约保函,当项目工程建设过半时预予退回,提供方式按合同约定相关条款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9月 16日9:30-10:00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2天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黄先生、郑小姐 ;
联系电话:13809568078、18559356605 ;
地 址: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黄小姐 ;
联 系 电 话:0593-2971077 ;
传 真:0593-2971055 ;
地 址:宁德市金城花苑4号楼4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