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星沙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星沙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36 招标编号:0623-1371N1101300
三、采购内容: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数量:3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项目预算:人民币290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定资格要求:
(1)制造商业绩要求:在中国境内近5年内(2008年9月~2013年9月)应有不少于5例与本次采购鼓风机规格类似或者更大的鼓风机设备在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正常使用一年以上(须提供用户单位的联系方式及相应的销售合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采购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从2013 年 09月 02日至2013 年 09月 23日上午9: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缴纳标书款的投标将被拒绝。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澄清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采购文件版本以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告的电子文档为准。
九、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3 年 09月 23日上午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3 年 09月 23日上午9:00 时。
(3)开标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 贰万玖仟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交纳方式: 以投标人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交款的方式交入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否则采购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将被拒绝。
(3)保证金的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在2013 年 09月 23日上午9:00 时前查询到帐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410室 邮编:410003
联 系 人:陈立明、肖劲松 电 话:0731-84512644 传真:0731-84552714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星沙汽配城旁)
联 系 人:刘介源 电 话:0731-8406902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9楼(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联 系 人:韩智军 电 话:0731-84020090
(附件: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星沙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