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垃圾桶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0851-1361GZ53C434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9月06日至2013年09月13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51-1361GZ53C434。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垃圾桶等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506(清洁用具)。
- 采购预算:48.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垃圾桶等一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人民币 48 万元备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 供应商资格:
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7.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9月06日起至2013年09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 |
电话:020-87651688-54 | 电话:020-37580857 |
传真:020-87651698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水荫路33号 |
邮编:510075 | 邮编:51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