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技术示范类科研课题(分包六至分包十)的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JSZC-G2013-187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委托对该项目有关课题研究实施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文件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第七期)技术示范类科研课题
项目编号:JSZC-G2013-187
二、招标项目及简要说明 :
为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科学治太工作,经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研究建议、省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安排我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第七期)用于重点支持开展相关技术示范类课题研究。
包六高含磷有机化工废水预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包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氧化新技术研发与示范
包八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氮磷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
包九面向总氮控制的区域农田种植结构优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包十畜禽养殖废水中难降解含氮有机污染物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备注: 1、投标人只能选择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第七期)技术示范类科研课题中的一个分包进行投标。
2 、课题研究进度要求:自课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所有课题研究工作及示范工程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
3 、此次投标前已承担且未完成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示范类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 、投标人作为课题研究和示范工程的最终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课题所属示范工程顺利完成,确保示范工程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供运行期间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报告。若示范工程不是由投标人或所任职单位直接实施完成,则必须与直接实施示范工程的单位或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并建立示范工程,本次招标中明确提供配套资金的科研课题,投标人必须明确除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资助外的其他资金来源,须提供相应承诺及资信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套经费使用预算的情况。
6、投标人可以联合其他人员组成课题组参与投标,但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组的负责人。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资格(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4、如在职人员参加投标必须获得任职单位对其参与本项目的支持,能够取得课题研究相匹配的科研设施仪器、人员队伍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取得相应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于2013年9月6日至9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4:00-5:30,不包含节假日)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405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请投标人自带存储设备),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联系电话:025-83633819,联系人:李贺,手机号码:15951897490。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过时拒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政编码:210009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 文联系电话:025-83633819
采购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联系人:李 贺联系电话:83395229,1595189749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陆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