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9-064 |
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经乐发改投资[2008]628号文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61859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740691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虹桥镇七村 ,计划于2014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重新招标) 1、标段内容: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本次招标预算约506万元。;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自2010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或业主证明资料为准】以来完成过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需同时提供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的业主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必须为公告,公示无效),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原合同工程验收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不少于3个月的交纳证明】;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9月09日 至2013年09月13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6号位 招标人地址:乐清市虹桥镇育红路215号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 0571-87630256、 0571-8763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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