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FCG2013053
凤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经凤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招标文件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利民街16号凤城市商业局综合楼4楼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满百、绸厂等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聚宝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富民、内燃机等小区雨水管网工程。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3年9月9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止。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应具有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
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证明。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入库备案。(丹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5-2211262;0415-2128356登陆网站:暂定为http://60.21.141.206;待正式域名启用后,可按下列地址访问: www.ccgp-dandong.gov.cn )。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9:0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谢绝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 2013年9月30日9:00
开标地点: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
联系电话:0415-8238266
十三、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0415-2211262、0415-8149908
集中采购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刘女士 ⑵ 联系电话:0415-8205583
采购人: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⑴ 联 系 人:盖科长 ⑵ 联系电话:13898534538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