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坑式垃圾箱制作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 LCG2013-269-096/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坑式垃圾箱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2、采购人: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采购内容:地坑式垃圾箱制作安装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3、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或经销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5、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7、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行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9月 10 日至2013年9月 14 日下午17:00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5.2 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9月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林州-红旗渠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十、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林州-红旗渠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采 购 人: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2-6590023
代 理 机 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2-5366068 监 督 电 话:0372-628262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9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