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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一期道路排水八合同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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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1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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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报建编号:122232020070768

招标备案号:1200201309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3]09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一期道路排水八合同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区县[2007]75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88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一期道路排水八合同工程,本次招标的道路和排水为团泊镇示范小城镇安置区北A区之间的小区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总长约为2961米;道路总面积约8291㎡,DN200污水管约1581m,DN300雨水管约1286m,DN400雨水管约94m,雨水、污水全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总投资约2000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一期道路排水八合同工程,本次招标的道路和排水为团泊镇示范小城镇安置区北A区之间的小区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总长约为2961米;道路总面积约8291㎡,DN200污水管约1581m,DN300雨水管约1286m,DN400雨水管约94m,雨水、污水全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本标段总投资约2000万(其中排水工程总投资为 400 万,无泵站);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3年10月20日 至 2013年11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玉成(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郭婷婷电话:022-23260633

传  真:022-2326061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74联系人:唐颖电话:022-58792341

传  真:022-58792335

日期:201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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