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寿乐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
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
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县寿乐镇;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量29.61吨,填埋场总库容26.63万立方米,填埋年限15年;
2.3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 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及《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都县发改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1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3076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
业务联系人:叶 婧、余海燕
电话/传真:0971-6118368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