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永青渠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北辰区永青渠治理工程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以津辰水[2013]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北辰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河道管理二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永青渠位于北辰区西部,北起永定河津永公路,南至李家房子村南子牙河北小埝,由北向南与北运河并行,沿途流经双口、青光、北仓镇地界,全长9.35km,流域面积53.33km 2 ,是北辰区西部农田排灌主要河道。多年以来,河道为北辰区经济发展和实现城乡一体化战略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长期运行,缺少投入,软硬件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导致大部分河道河床淤积,垃圾乱堆乱弃,水质严重污染,配套建筑物老化失修,河水脏臭现象严重等问题,不仅严重降低了农村抗灾减灾能力,而且对农村水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也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对永青渠进行综合整治是十分必要的。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北辰区永青渠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永青渠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CYQQZLSG/HT-2013-01。主要工程内容 为永青渠津永公路~李家房子泵站段(设计桩号0+000~8+514)进行河道清淤、扩挖、筑堤、排水口门改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2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9月27日9时在天津市北辰区河道管理二所(天津市北辰区外环线与津永公路交口)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北辰区河道管理二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外环线与津永公路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4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3年9月1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