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二次)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2.招标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英塔路2号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876平方米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报名要求:①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上证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投标单位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街56号 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办理报名手续。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9:00时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化工一区化机路40号(化机厂和化工厂厂门之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51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街56号 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邮 编:110032
联系人:隋少鑫
电 话:024-31918388-300
传 真:024-31918309
邮 箱:LN_XUANYU@163.com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