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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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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1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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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处 的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3】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高新技术开发区

1.2 项目规模:工程建设投资约 7000 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包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运行调试期、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约 50% 时付合同价款的 30% ,完成总工程量约 80% 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监理相关资料后付至监理合同费用的 80% ,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实际结算价格的 90% ,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 15 日内按实际结算价格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运行调试期、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 企业业绩要求: 2010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含) 3 万吨 / 天的工程监理业绩;

4.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2013 年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 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 www.sqggzyjy.gov.cn 网“下载专区”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 0527-84396016 );

4.5.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 2013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23 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http://www.suyuztb.com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200元,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 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09时00分;

6.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名称: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 址: 宿豫区水务局

联系人:祁德军 电话: 0527-844655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 A 座十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 0527-80181555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14日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具备有效的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资质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信誉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组人员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监理机构人员资质资历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3年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0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含) 3 万吨 / 天的工程监理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为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 专用分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期

包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运行调试期、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权利义务

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

 

 

2.2.2 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10分)详细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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