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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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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21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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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公告编号:LNDCZX201326)

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阜新清河门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空气净化工程项目根据《关于阜新市皮革产业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2009】265号)及《关于阜新皮革产业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阶段性竣工验收的批复》(批文号:阜环发【2012】12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为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阜新清河门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资金来为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工程名称: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皮革产业基地东环路东侧

2.工程规模:方案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服务。(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3.合同估算价为300万元。

4. 质量要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次验收合格。

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服务。

6.工期: 开工:2013年11月01日,竣工:2013年12月01日。

7.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并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能力。

(2)具有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2013年9月25日(每天9点至16点);

2、 报名要求: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递交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获取:2013年9月18日-----2013年9月25日(每天9点至16点),获取地点:新天地大厦604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套,售出不退。

5、 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5.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六、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清河门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阜新市皮革产业基地

联 系 人: 赵宇

电 话: 0418-6011629

招标代理: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新天地大厦六楼604

邮 编:123099

联系人:郑驰 魏成成

电 话:0418―3359997

电子邮件:dczhaobiao@126.com

2013 年 9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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