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镇二期工业园区雨污水管道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 洪桥镇二期工业园区雨污水管道工程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兴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 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洪桥镇二期工业园区雨污水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兴县洪桥镇二期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 主要为沿洪图线的雨水及污水管道的改造,污水管网采用PE实壁管牵引管施工,雨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2.4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 叁佰陆拾 万元 整,¥ 360万 元。
2.6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含节假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2.7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
三、业绩要求:/
四、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在建工程(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且中标后必须专职管理本工程。
六、其他要求:
(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入库企业)诚信手册》。
(2)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3年9月23日8时30分起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 投标申请人也可于 2013年9月23日起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
4.3 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3年9月23日 起 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0月14日 14 时00分 ,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 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浙江省长兴县洪桥镇政府大院内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系 人: 葛主任 联 系 人: 邹工
电 话: 0572-6637816 电 话: 0572-6265652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