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外经发【2011】398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36395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工程)。该项目在海河口南岸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拟建污水厂总建设规模为3万吨/天。总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48平方米,基坑深度大于5米,总投资12500万。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深度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维修阶段等全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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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期要求:2013年11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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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驻现场代表兼任,不可由总监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6、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7、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专业不限;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均应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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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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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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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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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23 日 至 2013 年 9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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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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