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二期 工程(一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一标) (项目名称)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嵊发改中投【2012】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 ,招标人为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嵊州市剡湖街道青猪山岙 。
2.2 建设规模: 日处理垃圾480吨,库容273万立方米 。 概算投资: 24890.5 万元。一标概算投资: 3004.8 万元。预算造价 : 27043638 元 。 招标控制价 : 24734931 元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一号道路、二号道路、填埋场库区和垃圾坝调节池等 。
2.4 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4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标段划分: / 。
2.7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 。
3.2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在建设局备案并具有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有效期内)。
3.3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市内投标人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市外投标人以银行汇票的形式入帐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备案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需按嵊公管办〔2009〕10号文件的要求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请于
4.4 开标时间:
4.5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2 中标方式: 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6.3 造价管理: 实行投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实施中标风险差额保证金。
6.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6.5 质量保修: 经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7.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剡城路367号 地 址: 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五楼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系 人: 胥晨燕 联 系 人: 王煜宇
电 话: 0575-83111699 电 话: 0575-835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