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重庆小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石柱县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项目总投资估算 28131.03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世界银行贷款 17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60% ,折合成美元 2760 万元(汇率按 2013 年 4 月利率 1:6.16 计),项目业主自筹资金 11131.03 万元;占总投资的 40% ;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设计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防洪堤防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堤顶市政道路工程共四个部分,即:
(1)堤防工程:治理河道总长6.66km,堤防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2)市政管网工程:包括与道路工程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线工程。新建污水管线12.0km,雨水管线工程长2.4km。
(3)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4.66万m2。
(4)堤顶市政道路工程:龙河大桥至绞石溪汇合口左岸,宽12m,全长2556m。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总体方案设计,达到规划报批深度,完成终期送审稿。在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上完成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 工程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工作, 并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3 设计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和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和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或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城市防洪)专业甲级 和 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且为独立法人单位。
3.2 过去三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并且无重大设计失误。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水利工程(城市防洪)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单位或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刘波
电 话:7332618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传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栋2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331-9702
传 真:(023)6306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