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坑园卫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3088(2013连江财购计[078]号)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县坑园卫生院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其他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坑园卫生院 |
13705077581 |
连江县 |
|
3、预算资金:16.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3-09-25至2013-10-09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综合部 |
6、联系人: |
洪女士、小谢 |
7、联系电话: |
15715940281、0591-83738636 |
传真: |
0591-83754117 |
公司网址: |
http://www.fzczzb.com |
E-mail: |
13358218636@189.cn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施工资质。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符合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将从人民检察院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待其通过后,其投标方有效。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3-10-15 14: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3-10-15 14: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大厅)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3-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