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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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NJ130473-02SG |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 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西大影壁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3】77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1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15.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施工 |
2、工程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西大影壁小区 |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62.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西大影壁小区,总面积约1.9公顷,新建污水管道、改造部分雨水管道等工程施工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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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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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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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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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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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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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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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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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使用333号文中规定对的三种评审方法中的方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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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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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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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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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证书或文件原件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其中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5、本工程资格审查为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招标人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组成。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7、投标申请人收到资审合格通知书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8、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审时均须交验原件备查),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审查申请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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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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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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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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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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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9月25日17时4分到2013年10月8日17时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2号线兴隆大街站),凤凰文化广场16A栋10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52116 |
招标人联系人:石科长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谷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84070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