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皖B1130179(告)
1 .招标条件
南陵县何湾镇绿岭等四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窑厂土地复垦工程,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由 县建投筹资 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地点为 何湾镇政府 ,工程包括 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绿化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 149.61 万元(其中含预留金 6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取得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且须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确实需要图纸的,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0:00 整 ,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 和诚信保证金 玖万元整, 宜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居然
电 话:0553-6839708 传 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 〇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