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1] 420 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凌海市温滴楼乡梯子沟村王蛮子沟
2.3计划工期:约18个月。自该工程项目开工至该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束 (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
2.4招标范围:行使本项目所包含的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职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近三年有类似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监理业绩。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社保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下列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监理业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西里79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 9月 25日至2013年9月29日,每天8:00 时至 17 :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2日9;00时,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9;00时,开标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矿山街恒升现代城六甲
邮 编:121000
联系人:于大勇
电 话:0416--39309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曲振月 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