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工程造价评审(75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2×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的取值为95%、96%、97%、98%;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3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多于5个(含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2.3.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3分;
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 0.5 分,每低于1%扣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2.3.5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得分(2分)
(1)因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综合单价合理性分析且不得基本分2分。
(2)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2.2.4投标人业绩 (1分)
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在省内承建过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每有一个得0.3分,最多得1分
2.2.5奖项(2分)
2.2.5.1投标人承担过的防渗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的最高加 1.5分,有效期三年;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2.2.5.2对于投标项目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1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须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可查询奖项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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