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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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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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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扶余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已由扶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3]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余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扶余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区域总面积211476平方米,人工湿地实施区域面积76237.23平方米。人工湿地处理污水厂尾水3万吨/d,经处理后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拉林河水系排水渠。

2.3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扶余县城区扶余大街东侧,301国道南。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扶余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6 设计周期:6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0-2013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设计企业需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一份报送扶余市政务大厅备案,另一份报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扶余市有形建筑市场(扶余市农村信用联社五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王曌月

联系电话:0431-89694978-8002,8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日期: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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